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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
2018-06-14 10:28:00  来源:

连线嘉宾: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詹文渝

连线记者:本报记者 李娜

  新闻背景: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办案力度,创新举措制定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调查核实办法》,以公开赢得公信,以公开促进公正,共建全社会公益保护大格局。

  记者:贵院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份《办法》?

  詹文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也是检察机关应有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但公益保护敏感而复杂,牵扯范围广,政治性、专业性和政策性强。我们认为切实需要搭建一个公益保护的大平台,用来有效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有力拓展公益诉讼案源和提升公益诉讼公信。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很多是具有专业背景、专业知识,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代表,通过邀请他们参与公益诉讼调查核实工作,既有效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解、支持和合力,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络工作。

  记者:《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詹文渝:该《办法》明确了受邀人员参与调查核实的目的、身份、参与案件范围、方式以及如何启动等方面内容,受邀时以“见证人”的身份参与公益诉讼调查核实工作。在法律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均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调查核实工作。当然,为确保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和检察机关司法公信,我们也明确了与被监督单位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调查核实工作的人员,不得受邀参与,对于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检察机关独立完成的调查核实工作,也不得启动受邀程序。

  记者:多方人士对公益诉讼调查核实的内容,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詹文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初衷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离不开行政机关的积极参与、离不开广大社会群众的积极参与,这样才能真正形成保护合力。该《办法》起到一个纽带作用,对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依法行政,更加积极有效参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一定促进作用,对社会群众了解、理解、支持检察工作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记者:《办法》实施以来,有何具体成效?

  詹文渝:该《办法》实施以来,在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对证据收集、固定过程时,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在参与过程中,他们一方面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付出的巨大努力,另一方面对每一起案件的办案质量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目前,我院已摸排线索25条,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挽回国有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记者:立足该《办法》,做好公益诉讼,贵院下一步有什么具体举措?

  詹文渝: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重庆“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定位,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同时,我们将推进公益诉讼的“4个+”措施,即加快推进“检察监督一体化”建设、加快公益诉讼专业化团队建设、加强与审判机关沟通衔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加大对侵害公益行为的法律监督,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保护社会公益方面的作为,助推本区早日实现“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