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扶沟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协调,一起盗窃案的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晓华(化名)的行为表示了谅解,并放弃追究晓华的责任,最终,晓华被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双方当事人对此事的处理都感到满意。
2月27日晚上,17岁的高中生晓华和3名年龄相仿的少年趁着夜色到一超市撬开门锁,拿走了2000元现金和一些食品。
在办理该案中,该院未检科副科长郝俊琳了解到,晓华年幼时父母就离了婚,晓华和父亲生活在一起,从小缺失母爱。而父亲需要养家,一直在外打工,晓华只能与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的变故使父女关系非常紧张,因为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加上青春期的叛逆,晓华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避免这样的事情在晓华身上重演,同时给晓华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郝俊琳以母亲的视角,耐心地与晓华交流。同时,郝俊琳还和同事们一起与学校和家长取得联系,按照该院制定的“快速阅卷、及时讯问、留出时间、促成和解”工作法和“一会见三约谈”(亲情会见,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约谈、与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约谈、与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员约谈)制度开展工作。
通过亲情会见、约谈以及与晓华谈心交流,所有人都一致表示,晓华系在校学生、未成年人,还是初犯偶犯,在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础上可以对其从轻处理。这才有了此后对晓华作出的不批捕决定。
近年来,扶沟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创新工作制度,推出了“女检察官特别护未队”关爱救助模式,以“弘扬法治精神、温暖孤寂心灵”为主题,成立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开展“送法进校园,开设女生课堂,关爱在校女生”“上门家访,情暖孤独孩子,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构筑起未成年人法治关爱的保护网,21名涉罪未成年人中,无一人再犯罪,通过对30余名问题未成年人实施心理疏导救助,帮助他们走出了阴影,开始了自己的阳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