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检察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重要指示,全力以赴抓好公益诉讼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检察院潘志荣同志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潘志荣检察官办理一起公益诉讼的故事。
潘志荣同志从小就生活在这片草原上,当与村民们说起多年的老房子 、小时候嬉戏玩耍的小河塘、夏天乘凉的大槐树、早晨村头公鸡的打鸣声等都有说不完的话,他总说这是城市缺乏但却是草原独有的资源,生态宜居的乡村要成为城市的后花园,让城市人利用空闲时间来乡村放松心情,陶冶情操,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色的草原。
在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时,潘志荣同志走进了村民巩某家。巩某已被达茂旗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刑罚,老潘今天来是想了解判后巩某是否将其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原状,听到巩某说他已经不再继续非法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了,潘志荣高兴地说那就好,那你是如何恢复原状的呢,巩某嗫嚅着嘴,支支吾吾地说,没有钱购买柠条没有办法恢复原状。老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刻联系林业部门,协调下来柠条后,让巩某把柠条播种到被破坏的林地里。老潘说森林资源是一种特殊的维护生态、保护环境、调节气候的资源,在维护与保持公共环境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此时此地的绿水青山就是彼时彼地的金山银山。在这万里绿色长城中,发展内蒙古有机农业、康养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都能带来巨大经济价值。
春天,是农牧民朋友们播种绿色、播洒希望的季节。每到万物发芽的时候,也是沙尘暴在达茂旗大地肆虐的时候,潘志荣同志会再一次钻进狂风中,尽管满身满脸都是灰土黄沙,尽管办案警车陷入泥沙不能前行,他也要踏遍达茂旗最偏远、最艰苦、最荒芜的地区,不能让大家的绿水青山变成少数污染企业、不法分子的金山银山。
潘志荣同志和他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已经与环保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列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通过团结奋斗,传递检察机关依法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努力把达茂旗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