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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创新办案模式 宽严相济疏导涉罪未成年人
2018-04-11 10:48:00  来源:

  去年以来,江苏省沛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健全办案机制,创新未成年犯罪办案模式,实施宽严相济注重教育疏导模式,注重办案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该院未检科在办案过程中主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宽严相济的政策,注重教育疏导,尽量促使他们摆脱心理危机和困惑,激发其重新做人的信心,以利于达到矫治犯罪的目的。为此,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严格掌握批准逮捕条件,即在案件受理后,首先考虑是否具备不捕条件或创造条件不捕。2017年至今,该院共对6名未成年犯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逮捕采取的是羁押方式,具有严厉的强制性,不仅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还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惩罚性,这对思想性格尚未定型、是非辨别能力差的未成年人来说往往会产生恐惧、对抗的心理。

  此外,一些涉世未深、偶有偏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场所也极易受到其他被羁押的具有较深犯罪恶意的犯罪嫌疑人的教唆和影响,从而抗拒侦查和审判。为坚持“少捕”“慎捕”,在公安机关报捕前,承办人深入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家长以及所在学校的师生进行走访、座谈,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尽量使双方达成协议,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取保候审,使其能够悔过自新,继续求学。

  该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悔罪态度良好的一些个案,首先考虑能否对未成年犯作出相对不诉的决定。如若符合相对不诉的规定,在作出决定的同时,与侦查机关一起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学校老师或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共同研究确定帮教措施和有关防范措施;此外还要与其父母、老师等有关人员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的近期表现,同时督促有关人员履行好管教职责,及时掌握不捕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