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沛县检察院未检科被徐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徐州市委评为2017年度徐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未检科长王小玲同志被评为2017年度徐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来,该院未检科以创新精神和务实态度,不断拓展特殊检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要求,坚决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升华和总结,实施“两减少、两扩大”的执法理念,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建立“法定代理人到场”、“合适成年人参与”,推进建立县“观护体系”,同时积极开展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区域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等多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同时该院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检科深入到县城及乡镇各学校开展“法伴青春?花季护航”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活动,通过与学校老师座谈、给在校生上法治宣传课、发放问卷调查、校园广播、图片宣传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预防犯罪,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