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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独角戏”变为“大合唱”
2019-05-22 11:23: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王湘俊 何宣欢)“感谢检察院的关心救助,让我们家找回了脱贫致富的信心。”近日,湖南省江华县大石桥乡村民蒋某一家专程来到江华县检察院,表达对检察院的感谢。

  2018年3月,蒋某3岁半的儿子在家门口村道上玩耍时被本村精神病人陈某砍伤头部,抢救治疗花费了6万多元。由于陈某家徒四壁,家庭收入微薄的蒋某一家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全家陷入了生活困境。江华县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蒋某申请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

  “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现象时有发生,现在这些问题都有了解决的途径。”江华县检察院检察长唐建球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以来,该院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建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实施办法,将贫困户、军人家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推动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该院通过与县扶贫开发办加强协作,探索建立“司法救助+扶贫”模式,将掌握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户材料及时移送县扶贫开发办进行建档立卡,开通贫困户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使更多的社会资源转化为扶贫资源。同时,该院与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全方位、多渠道解决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

  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案被害人夫妻双亡,儿子伍某年仅11岁,生活极其困难,被告人因家境贫困无力赔偿,立即将案件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伍某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结合实际情况,该院还协助县民政局将伍某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使其能够享受到孤儿救助政策。

  针对部分贫困户因为信息不畅,未能及时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况,该院通过“两微一端”平台、检察长接访、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渠道和形式,将扶贫工作与司法救助工作同步宣传,扩大司法救助工作宣传覆盖面,引导刑事被害人及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有5件案件的当事人是通过我们的宣传活动而了解到司法救助政策的。”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不仅想方设法在物质上帮助贫困户,还在精神上加以鼓励,增强其信心,帮助救助对象走出人生低谷。

  在某乡镇中学就读的卿某的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12月,卿某在县城玩耍时遭到性侵,虽然犯罪分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其本人也因此产生厌学情绪,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该院获知情况后,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到2.5万元救助资金,并安排未检部门干警对卿某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为其联系学校,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现卿某已顺利进入一所师范学校就读。

  2018年以来,江华县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12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帮助救助对象在脱困拔根的基础上,翻开生活的新篇章。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