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你们来看看水厂的取水口,这么脏,难怪我们家的自来水味道怪怪的。”今年年初,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时,有些群众反映漓江瓦窑水厂取水口水质受到污染,生产的自来水有异味。瓦窑水厂是桂林市最大的水源厂,日产自来水15万余吨,供市区几十万人口饮用,水质健康至关重要。
象山区检察院立即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企业联系,了解实际情况,并成立办案小组前往瓦窑水厂取水口实地勘察取证,发现取水口周边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小觑。取水口附近有一个排涝沟,沟内有建筑垃圾,拦污栅栏处有大量生活垃圾堆积,周边餐馆通过私自埋设的排污管将油污水、洗菜水等直接排入排涝沟,上述污染物均通过瓦窑冲排涝沟排入漓江,对漓江中的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经现场抽取水样检测发现,氨氮含量严重超标,水质已经遭到破坏。
该院迅速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象山区政府高度重视,与污染源所在地的村委会及居民就卫生环境整改、排涝沟渠整治等问题沟通协商,拨专款进行整治,目前漓江瓦窑一级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已经按照相关方案逐步落实到位。
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实地走访漓江水源污染问题中还发现,象山区一村民委员会租用挖掘机在水源区域挖砂石,将挖出的鹅卵石混合泥沙堆积于河堤,形成从河堤往河道的斜坡,挖掘机上下漓江河堤、护岸致使护堤植被遭破坏,开挖的漓江河床形成长10米、宽6米、深1米的沙坑,致使水源地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该院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区城管部门配合下,责令该村委会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检察建议发出几天后,该村委会立行整改,将被破坏的水源地恢复了原状。
检察官守护美丽漓江的公益诉讼行动,获得周围群众交口称赞,“现在取水口的水越来越清了,自来水水质有了很大改善。每天可以在江边散步,心情很舒畅,生活也开心。”
(王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