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沛县院第六检察部控申科因疫情原因,通过电话的方式,向一起因同一案由,多次信访的信访人谷某告知不再受理。
信访人谷某于2015年3月6日向该院反映沛县环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提留款的情况,经沛县院侦查监督科审查,谷某反映的问题不符合立案监督条件,该院已于2015年6月2日向其出具了书面答复意见,后谷某又通过阳光信访反映同一事项,该院于2015年9月24日再次向谷某出具书面答复。2020年3月4日,谷某仍以同一问题向江苏省信访局反映,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再受理。
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该院决定电话告知谷某不再受理,谷某表示接受,并决定于疫情结束后前来领取《不再受理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