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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沈善文检察长落实办案责任,依分配审查办理案件推动改革措施落实
2017-05-27 09:13:00  来源:

  今年以来,沛县院认真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严格落实“谁入额、谁办案”的工作要求,入额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与案件办理。近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善文依据该院《案件分配实施细则》,经系统分配办理了孟某涉嫌抢劫案,525日,该案开庭审理,沈善文检察长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沛县法院党组书记、邓建云院长担任庭审审判长,该案也是沛县法检两长首次同时出庭审理案件。 

  庭审前,沈善文检察长认真审查了卷宗材料,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详细制作出庭预案。在起诉书制作过程中,沈善文检察长注意规范性,准确描述案件事实、规范列明各项证据种类、名称,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庭审中,沈善文检察长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有针对性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充分发挥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经法庭审理,被告人孟康当庭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审判。该案经合议庭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该案是沛县院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检察长直接办理的首起案件,对于全院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要求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以省市检察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方案》为指导,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机制,稳步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规范全院检察工作开展。

  庭前认真细致审查卷宗材料
  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编辑: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