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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跨省配合 保障服刑罪犯的会见权
2021-01-26 15:03: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真想不到检察官能帮我见到儿子,我快七十了还不识字,多亏了检察官帮我解决困难,让我顺利的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儿子,我真不知道怎么报答,太谢谢你们检察官了,为我们农民办的可都是实事呀!” 刚会见完正在监狱服刑的儿子,梅某某来到沛县检察院,充满感激地向沛县院第三检察部送来了锦旗。

  梅某某系沛县朱寨镇农民,收到儿子从安徽省庐江县潜川监狱邮寄来的信件后想去会见,可这对一个年近七十又不不识字的老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同村人的建议下,梅某某来到沛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寻求帮助,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安徽省白湖检察院潜川监狱驻监检察室,希望能告知会见规定,不要让老人家白跑一趟。当地驻监检察室进行了积极的查询配合,但是反馈结果是由于无法证明梅某某与服刑的儿子是父子关系,老人家不具备会见条件。原来,梅某某早年离婚后,其儿子一直跟着母亲在外地生活,户口信息没有父亲,儿子在监狱服刑一直是“三无人员”,需要在当地派出所开具父子关系证明后才能会见。掌握到此情况后,检察官及时告知梅某某会见的相关要求并帮助其开具证明,在沛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和安徽省白湖检察院潜川监狱驻监检察室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让梅某某与儿子的顺利会见,切实保障了服刑罪犯的会见权。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