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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研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具体措施
2023-12-22 09:49: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林建安 赵应应)日前,贵州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

  会议要求,贵州省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法律监督效能,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做好基层群众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等工作,推动案结事了;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有效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进一步畅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彰显司法温情与检察关怀;认真组织实施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积极落实“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工作机制要求,将信访风险评估和实质性化解作为办案基本要求;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强化综合施策及第三方参与,切实提升实质化解率;聚焦“预防、调解、法治、基层”四个重点,深入开展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反向审视,促进诉源治理。

  编辑:李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