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中央新修改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化巡视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对于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时代性、创造性,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一、《条例》是巡视工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
《条例》是党内监督实践创新的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巡视利剑越擦越亮,标本兼治作用越来越彰显。在这个过程中,党中央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从实践中汲取营养,系统总结十八届中央巡视和地方巡视的经验做法,将有效管用的举措及时提升上来、更好坚持下去。《条例》明确规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全面巡视;中央单位实行巡视制度;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等,都是对实践探索的充分肯定、总结提炼、强力支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贯以来坚持的“来源实践、指导实践”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思想方法,必将更加有力指导巡视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创新的科学凝练。《条例》顺应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新要求,跟紧跟进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目标任务,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作为总体要求,把“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实施路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理论升华,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地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条例》是巡视工作制度创新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制度建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先后制定“两准则四条例”等50多部党内法规,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时隔不到两年,党中央再次修改《条例》,对巡视目标、巡视定位、巡视内容、巡视延伸、巡视责任等进行再“升级”、再完善,尤其是把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结党营私、团团伙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任人唯亲、跑官要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彰显党中央勇于向党内沉疴痼疾亮剑的巨大政治勇气和强大政治自信,增强了巡视监督的战略威慑,赋予了巡视制度新的更大活力,吹响了管党治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新征程的战斗号角。
二、深刻领会《条例》核心要义,充分释放巡视制度力量
准确把握《条例》赋予巡视监督的新定位,着力深化政治巡视,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必须突出和强化巡视监督的政治导向作用。《条例》从政治高度概括巡视目的,把政治要求嵌入指导思想,处处体现巡视作为政治监督的功能属性和本质特征。学习贯彻《条例》,首先要在讲政治上学深悟透、自觉践行。近年来,自治区党委通过深化政治巡视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1297个,对个性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倒逼改革,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促进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久而未决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了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下一步,自治区党委将坚决贯彻中央要求,深化政治巡视,查找政治偏差,纠正政治偏向,尤其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提出的“五个扎实”、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担当不足、政治生态不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等问题。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像显微镜放大事物、看清本质那样,坚持以下看上、以小见大,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抽丝剥茧,还原事实真相,把企图“隐身”的人、企图潜入“地下”的事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像探照灯反复扫描、不留死角那样,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标准、对照中央提出的要求,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指出问题,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洗澡排毒。
准确把握《条例》赋予巡视监督的新延伸,推进巡视巡察一体化和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加快形成全覆盖的立体监督网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管全党、治全党”。《条例》从一届任期内全面巡视的时间维度,从中央、中央机关、省(区、市)党委巡视到市县巡察的空间维度,对巡视巡察全覆盖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监督无特区、无盲点的要求。在探索巡视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方面,自治区党委将着力推进“三个结合”。一是巡视巡察相结合。制定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建立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联系指导市县巡察工作机制,在全面完成对市县、部门、国企、高校、党群和事业单位五个板块310家党组(党委)巡视全覆盖任务的基础上,指导各市县探索开展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推动实现市县巡察全覆盖。二是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相结合。统筹巡视组、派驻纪检组力量,巡前加强沟通对接,互通监督信息;巡中密切配合,共同开展监督;巡后共同抓好巡视成果运用,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地发现和处置问题,把派驻纪检组打造成为“不走的巡视组”。三是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坚持把巡视监督与执纪审查监督、组织监督、财务审计监督、信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整合监督力量、监督方式、监督信息资源,促进各种监督手段的深度融合。积极拓宽了解接触群众的渠道范围,通过接受来信来电来访,组织谈话、座谈、测评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实现巡视巡察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准确把握《条例》赋予巡视监督的新内容,突出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针对性实效性。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我们党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力武器。《条例》回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监督,提升为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监督,充实了巡视监督内容,抓住了管党治党根本。贯彻落实《条例》必须突出重点、找准载体。一是围绕纪律审查持续抓。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根据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了49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自治区纪委查办案件中有超过50%的来源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要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二是围绕扶贫领域重点抓。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脱贫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基础上,积极探索“机动式”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这一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庄严承诺保驾护航。三是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抓。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等工作,深入检查和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反“四风”只说不做、敷衍了事、走过场等问题,把作风建设持续往深里抓、实里做。四是围绕严肃换届纪律专项抓。着眼于为今年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以及当前正在进行的村级“两委”换届服务,组织换届纪律专项巡视巡察,严把纪律关,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五是围绕意识形态从严抓。坚持从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旗帜鲜明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强化责任担当,为贯彻落实《条例》和释放制度力量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坚决主动向中央看齐,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建立并坚持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巡视工作重要事项的领导机制,建立并坚持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抓巡视整改、分管领导督促整改、主管部门指导整改、被巡视党组织具体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对本地政治生态高度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扛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实际,支持巡视巡察工作,带头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要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实践,不断完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成果运用等机制,努力形成系统完备、务实管用、规范高效的巡视制度体系。适时组织开展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落而不实问题,对执行《条例》不力的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巡视干部是《条例》的执行者实践者。要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巡视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职意识”,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用实干担当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党委的政治领导作用,发挥巡视办、巡视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干部队伍,持续提升能力素质,健全内部监控机制,从严从实监督管理,激发和调动巡视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良好形象,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