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滨州6月29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张海亮)6月28日上午,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董云玲第9次走进该县庞家镇高庙李村,实地察看被污染的1.5亩农田复耕进度。看到昔日荒芜的土地上重新长出了一行行绿油油的玉米苗,她欣慰地笑了。
2018年4月底,位于庞家镇高庙李村的一处“土作坊”被一举端掉。该院依法指证了被告人非法炼油4个月、渗漏生产废水20余吨、污染农用耕地1.5亩的犯罪事实,并成功追缴环境污染治理费用39万元。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董云玲第一时间分别向县环保局、庞家镇政府发出了“尽快治理复耕,保护群众权益”的检察建议。
问题整改得怎么样?整改环节是否透明公开?为打破传统的“坐等上门”惯例,检察官迅速打出“组合拳”:主动对接涉案单位,两次牵头组织了县环保局、镇政府和村委会参与研讨的联席治污会议,参与制定了《受污染农田复耕方案》,明确了土地修复的具体时限、相关标准;先后10多次致电村委会,督促跟进农田修复进度,并5次专程前赴农田修复现场,监督重申修复标准,对3处修复过程中不达标的行为亮出“及时改正”的黄牌;待修复完成后,检察官又前后两度走进复耕农田现场,全程实地监督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土壤取样,直到受污染土地全部达到“修复土壤厚度必须保持在1250px以上”的标准才予以“放行”。这种较真碰硬的态度,不仅折服了3家涉案单位,更让乡亲们深受感动:“就冲检察官这办案态度,我们一万个放心!”
“乡亲们,这1.5亩土地虽然不大,但却关系着我们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大家可一定要看好了,别再让臭水臭气再来污染我们的家园啦!”当检察官第9次走进现场,勘查复耕后情况时,田里的玉米苗已经有筷子高了,长势十分喜人。在田间地头,检察官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预防环境污染,我们人人有责”普法宣传折页,再一次向乡亲们“念”起了“法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