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沙河市检察院始终把服务民营企业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持续强化检察建议刚性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着力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体现检察担当,精准发力,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服务民营企业,护航经济发展大局
该院把服务民营企业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作为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着力点,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各类犯罪,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办结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类刑事案件6件16人,切实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该院在审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发现,可能存在虚假诉讼,侵害第三人(企业转让后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权益,遂将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量刑等方面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规范监督。在承办李某等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发现,被告在支付了工人工资获得谅解后,法院量刑畸重。该院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对该案提出抗诉,最终一案改判缓刑,一案减轻刑期。
积极探索涉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用。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少用慎用羁押措施,简化诉讼程序,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维护企业正常运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王某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170余万元,办案干警耐心释法说理,敦促其支付233名工人工资,主动认罪认罚,该院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探索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新举措。创新“法律体检”进企业活动,以公司治理和合同审查为重点,通过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制度,防范风险,帮助一家大型玻璃企业避免了一起30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
立足检察职能,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该院严惩妨害精准扶贫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扶贫涉农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侦查机关查办的一起侵吞危房改造款案件因证据不足,引起村民集体上访两次,该院主管检察长蹲点盯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从快批捕了3名犯罪嫌疑人。同时,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做好结对帮扶村的精准扶贫工作,通过节日慰问和每月走访,把提供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与落实党的扶贫政策相结合,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余件。
多措并举维护农民工权益。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与公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法律援助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农民工起诉。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保证打击准确。对积极筹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取得谅解的,从宽处理,并公开宣告,在社会上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导向。
关注涉众型犯罪被害民众权益。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审查判决裁定时,发现刑事判决中遗漏责令被告人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的内容。该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提出抗诉并获中院改判。因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导致89亩土地未能恢复耕种,引起村民上访,该院得知线索后,向市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整改。市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深入调查,并迅速启动了土地恢复工程,平息了村民情绪。
延展检察触角,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扫黑除恶护平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深入落实邢台市院“捕诉一体、双包双督”等机制。抽调3名员额检察官,组建扫黑除恶办案组,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实现快速办理。对一起涉案11人、卷宗20余本的开设赌场、偷越国边境案4天内即作出批捕决定。落实协作会商机制,在市政法委领导下,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统一办案标准,达成共识,涉黑涉恶案件全案起诉,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在办理谢某等3人敲诈勒索、诈骗案中发现,个别乡村土地没有经过实际丈量,导致虚报土地,套取国家赔偿款,遂向政府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深化办案效果。
呵护幼苗安民心。2018年7月,沙河市大风车第一幼儿园虐童事件引起学生家长和舆论广泛关注,该院迅速派员介入,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查找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同时,积极开展防治虐童、护幼普法专题宣传活动,杜绝虐童事件再次发生。
司法救助暖人心。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办案,将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及时向政法委申请汇报,向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
(侯雪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