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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司法救助助力开学季——向经某某事实孤儿救助案发放第二笔司法救助金
2021-09-01 10:16: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沛县院第六检察部控申部门,向2020年办理的经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发放了第二笔国家司法救助金,该案系徐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办理的单笔救助金额最高的事实孤儿救助案。

  2019年,经某某母亲张某某不幸遇害,父亲因食道癌于2017年10月病逝,经某某由其年逾80岁的奶奶徐某某照顾,徐某某患有高血压、脑梗,靠吃药维持生命,仅有抚恤金维持生活,经某某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张某某生前在宾馆做清洁工,生活条件较差,张某某去世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因种种原因无法享受孤儿待遇,考虑到救助人经某某为未成年人,正在上学,经与沛县政法委沟通,救助资金已经用尽,为提升救助效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沛县院向徐州市院申请联合司法救助。经协商,徐州市院救助8万元,沛县院救助2万元,共计10万元。

  鉴于经某某没有监护人,为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用在经某某的生活学习上,经该院领导同意,2020年8月至2024年8月,每年发放给经某某救助资金1万元,2025年8月将剩余5万元全部发放给经某某,并与经某某奶奶徐某某、姑姑经某荣签订承诺书,承诺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全部用于经某某的生活学习上。2020年8月10日,沛县院第六检察部控申部门将第一笔钱发放给经某某。

  近日,沛县院将第二笔救助金发放给经某某,承办人王继昌详细地询问了经某某这一年度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勉励经某某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再接再厉,如有困难,可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该案系沛县院办理的首例司法救助金分批发放的案例,通过分批发放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救济性,也保障了经某某的未来学习和生活。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温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