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育比赛中有一个角色不可或缺但永远做不了主角,那就是裁判。裁判之所以不能成为主角是因为他只是场上的协调、引导者,运用同一规则,对违反者予以惩罚,努力使对抗的双方在激烈但可控的节奏中比赛,无论最终比分是否反映双方实力,但整个程序是公正的。这个角色非常类似法院的法官,所以以前足球场上着黑衣的裁判曾被称为“黑衣法官”。
但裁判和法官又有很大的不同。
在法庭上,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法官只是中立的被动的裁判者。事实由两造举出,法官依据证据规则判定真相,然后套用法律条文生成裁判。所以客观地讲,想做一个平庸的法官不难,不需要很高的智慧。当然,遇到复杂的案件,或者对一个不复杂的案件进行表述通畅逻辑严谨的说理,这还是有高下之分的。
裁判则难做得多。因为他有两个身份:一是目击证人,二是裁决者。也就是说他首先以目击者的身份确认事实,然后根据这个事实准确套用规则立即作出裁决。这很有挑战性。
例如确认事实。以足球为例,足球比赛场地长100多米,宽六七十米,22个人在场上围着一个球跑来跑去。裁判即使有两个边裁帮忙也很难看清每一个细节。尤其是罚任意球、角球时,一群人乱哄哄挤在一起,很多老球痞剁脚面、拽裤衩、拧大腿,都是手腕手指间使劲,后果严重但动作幅度小,哪能瞬间被抓住?再加上一些球员影帝出身,动不动就一声惨叫满地乱滚,旁边的队友表情激动声泪俱下。重压之下,裁判不得不放弃自己看到的事实,而相信欺骗者编造的事实。
通过自己目击确认事实还有一个重大的障碍:体力。遇到巴西、西班牙这种喜欢玩短传渗透的队伍还好点,万一遇到个像爱尔兰、挪威这种传统冲吊打法的,后卫一个大脚把球开到前场,裁判赶紧呼哧呼哧跑前面去,刚到前面,对方一脚又把球踢回去了。等气急败坏再跑回去,球又不知道去哪儿了。几趟下来,裁判就剩下口吐白沫在那喘粗气了。
为了解决这些难题,有的比赛比如网球、羽毛球、篮球,设置了鹰眼挑战、录像回看规则,允许裁判对重大复杂的事件依靠机器设备确定事实,避免误判,确保公平。这是解决问题很好的思路。但足球比赛以前没有这种规则,不是没人呼吁,而是有关领导不愿意。世界足联前主席布拉特就说“球迷们喜欢足球中发生的争议,这本身是足球运动中人性化的一部分”。这句话肯定是胡扯,没人会喜欢误判,受害方不说,得益方心里也不踏实,因为“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据说从明年开始足球比赛也开始设录像裁判,在一定程度上牺牲比赛的流畅性,确保裁决依据事实的正确性,这是个正确的改革。
立即裁决也不易。在法庭上,法官拟定判决前会反复斟酌再三考虑,有的还会通过审委会的方式集思广益。但球场上裁判没有时间去思考研究,也没有人商量,事件发生后的一两秒内,哨声响了,裁判胸有成竹地跑过去,果断地作出判罚。然后,有人鼓掌,有人抗议,有人骂街。
不满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裁判不会像真正的法官那样对认定的事实、判决的理由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论证,大家只看到了判罚的结果,为什么这么判呢?事实是什么?依据是什么?现行规则允许裁判不进行任何解释,大家自然会依照自己的理解作出各自的推测。当然,裁判会在赛后向主办机构提交一个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各个可疑的判罚。但这对于比赛还有什么意义呢?
囿于眼神不济规则不熟而误判的叫作笨哨,明知事实和规则而基于不可告人的理由故意作出相反判罚的是黑哨。前者由纪律去批评,后者由法律去惩处。但要获得一场精彩而公正的体育比赛,更重要的是完善规则,更新机制,从而降低比赛结果对裁判者道德水准的依赖度,这是一个已经被验证正确的大方向。这个道理,既适用于体育比赛,也适用于很多别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