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由于受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自我保护能力差等因素限制,未成年人被非法侵害案件一直处于多发态势,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要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需采取综合措施。
家长要及时对幼女进行性安全知识教育。在我国,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长、学校对幼女的性教育几乎为零,导致她们缺乏基本的性常识和防范意识,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她们意识不到自己所处的险境。因此,教育部门、妇联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在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的同时,要改变观念,及时对幼女进行有关性知识教育。同孩子一起练习在不同情景下的安全规则,帮助她们提高抵御不良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家长要给予孩子足够的关心和爱,多关注孩子身体变化,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询问原因,且不能将女童交由男性独自看管。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女生的预防性侵害教育。学校要将性知识和性自我保护教育纳入重要日常教学计划,并明确专职教师,定期以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让女生了解必要的性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告诉她们在面临可能发生的性侵害时,应如何保护自己,一旦遭到性侵害,应如何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将各学校执行该项教学内容的情况纳入重要的考核内容,促进各学校真正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每一个孩子从小就无一例外地接受性自我防护教育,切实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多方联动构筑社会综合治理防线。公安、检察院、法院对性侵幼女的犯罪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斩断伸向幼女的黑手。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苗头性问题,公安、检察院、法院要及时加以总结研判,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堵塞各种漏洞。妇联、共青团等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活动,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不断丰富性自我保护知识,提高她们自我性保护的能力。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深入浅出地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最大限度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