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升侦监干警对伤情类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五一前夕,侦查监督科邀请了沛县院康文虎法医、魏金刚法医以及县公安局吴庆伟法医,围绕“伤情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等方面展开了“三人谈”。这是沛县院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开展加强“小课堂”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培训练兵活动通知》的又一次实践演练。
座谈会上,三位技术领域的专家以法医学理论技术为基础,结合多年来丰富的法医临床实践,围绕伤情损伤中原发生病变症状、与损伤直接联系的并发症状以及损伤后引起的后遗症状等方面一一展开讲解。康文虎法医以魏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为例,从被害人CT的阅片到生物检材的提取,从脏器的解剖固定到标本的制作拍照详细阐述了伤情鉴定的全过程,特别强调检材是否受到污染直接关系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在鉴定时,一定要确保检材的提取、固定、送检的正确性。吴庆伟法医以张某故意杀人案件中如何进行尸体解剖详细传授了自己的办案“心得”,在剖验时要详细检查尸表、剖验脏器的表面、切面的损伤病变等状况,详细记录损伤病变的部位、数量、形态、大小、范围、色泽、硬度等情况,必要时,至案发现场,详细查看案发的时间、方位、作案的工具等等。吴法医认为在尸检时,目光和大脑要不断往返于死者生前的伤情及其损伤情况同死亡这一结果的因果关系之间,最终全面分析,综合做出正确评定。魏金刚法医就伤情鉴定中如何保证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如何将鉴定意见同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互相符合,开展技术鉴定时,如何严格按照本专业的检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确保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合法等内容谈了自己的工作经验并就公安部制定并实施的《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等内容详细了讲解。
在互动环节,三位法医还就侦监干警提出的如何区分陈旧性骨折和新鲜性骨折,蛛网膜下腔在大脑何种部位,什么是弥漫性轴索损伤,耳膜穿孔、鼻骨粉碎性骨折是否就不能认定为轻伤等疑问耐心细致的解答。
座谈会后,大家受益匪浅,一致认为三位专家以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真挚的情感,从不同角度讲述了鉴定意见出具的详细过程。三位专家的经典授课,不仅弥补了专业知识的局限性,而且拓展了对案件事实的认知能力。大家纷纷表示要把讲课内容有机融入到今后所办理的涉及人身伤亡的犯罪案件中去,要把讲课精神正确运用到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上来。将鉴定意见的自身审查同现场勘验检查、现场照片等客观性证据审查以及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主观性证据的审查相互关联、相互印证,细心甄别,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刑事案件,通过证据的审查判断尽最大努力还原事实真相,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