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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刑检法学沙龙之“检察官说妨害公务罪”
2018-05-15 09:32:00  来源:

  20185月14日,刑检法学沙龙如期开讲,主发言人吴青松围绕妨害公务罪的审查判断难点娓娓道来,剖析深刻,主持人朱信诚副检察长逐一点评,妙语连珠,各参加人积极发言,踊跃提问,为大家提供了一场法学盛宴。 

  吴青松首先带大家回顾了一下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然后结合其办理的案例重点阐述了六个问题:一是如何把握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二是如何把握妨害公务罪中的公务;三是如何把握暴力、威胁手段的程度;四是如何把握妨害公务行为的时间节点;五是妨害公务罪的案件是否有被害人;六是妨害公务罪的罪数问题。各参加人针对主发言人的观点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执行职务的合法性影响对妨害公务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判断;有人认为要求执法过程完美无瑕过于苛刻,小的执法瑕疵并不阻却犯罪;有人认为法定的权力、权利、义务都是公务;有人则认为警察的救助义务不能上升到公务;有人认为轻微暴力威胁手段不能不宜作为犯罪处理;有人认为在该类案件中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界限较难区分……朱信诚副检察长结合自身办案经验,针对六个问题一一提出看法,并强调审查此类案件的证据三性非常重要,特别注意是否存在回避情形。  

  最后,朱检指出吴青松检察官的发言条理清晰,观点深刻,案例典型,各承办人讨论热烈,积极分享办案经验,为以后办理此类案件拓展了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共识,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认真对待,精心准备,让刑检法学沙龙越办越好,使我们的办案能力越来越强。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