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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与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工作联席和《民法典》宣传
2020-08-24 14:28: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为更好的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沛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民法典》宣传宣讲到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进行工作联席。沛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宜华及民事检察部门的负责人和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了工作联席活动并听取检察干警的《民法典》宣传宣讲。

  张宜华副检察长讲解了总则的部分内容,结合环保部门的职责,重点讲授了第七编侵权责任部分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对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是在“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的讲解时,参加活动的环保局工作人员和检察干警进行了 互动提问解答,气氛热烈。

  工作联席时,张宜华副检察长结合2020年第二期江苏检察大讲堂,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精彩授课,就“雨后算账”(污染企业趁下雨偷排污染物进入外环境)“设备空转”(企业环保设备在执法检查时才运行)、广告公司喷涂污染及环保监管监测人员轮岗等工作问题与环保部门的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两机关还就环保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及破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 行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初步形成了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的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和检察司法行政执法的工作联席,受到机关干部职工的欢迎,大家纷纷表示要结合环保工作学习民法典,加强行政执法,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更好地为百姓幸福生活履行职责。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