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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统筹协调会
2020-12-25 17:00: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沛县院控申部门与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孔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统筹协调会,沛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宜华,第六检察部控申组主任王兴伟,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李朦、叶渝可参加了会议。

  孔某,男,江苏沛县人,曾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钦州支队服役,2019年2月15日,原案被告人常天津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沛县某处与行人孔某发生碰撞,致孔某重伤二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常天津负事故主要责任,孔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案发后常天津无赔偿能力,法院终结相关民事执行,孔某生活陷入困境。2020年9月2日,申请人孔某、韩某某以未得到有效赔偿,自己因案受伤,仍需进一步治疗,因治疗向亲友的借款,至今无力偿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向我院申请救助。

  沛县院控申部门经调查核实及深入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孔某治疗花费合计人民币60余万元,且因高位截肢,后续治疗仍需大量资金;孔某丧失自理能力,其父母均无固定职业和收入,生活十分困难,属于应当予以司法救助的情形。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沛县院在申请市院、省院联合救助的同时,与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召开统筹协调会,延伸救助范围,强化救助质效。

  在救助金发放前夕,沛县院控申部门与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再一次召开统筹协调会,就该案的相关情况以及现有的帮扶措施,下一步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与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切实保障救助效果最大化。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