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京杭大运河流域水资源和文物等生态资源的保护,苏鲁两省京杭大运河(台儿庄-微山段)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签约活动在台儿庄举行。近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台儿庄区检察院、微山县检察院和跨流域的河湖管理机构南四湖水利管理局的负责人共同签署了《京杭大运河(台儿庄-微山段)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协议》。
工作协议从建立联席会议、日常联络,重大情况通报、案件报备,协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意见落实、结果反馈,生态资源破坏风险研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家咨询等六个方面的机制,作出了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协议。
京杭大运河(台儿庄-微山段)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签约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特色和亮点,下一步落实工作协议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打算。工作活动期间,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台儿庄检察院古城检察室和古城水资源和文物保护实况,学习了很好的切合自身特点的公益诉讼工作方法。
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签约活动,使签约各单位互相学习借鉴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大家表示将依托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协议,加强沟通交流,共同做好苏鲁两省京杭大运河(台儿庄-微山段)生态保护,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