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沛县公安局民警对牟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在其卧室的床头发现冰毒晶体20余包,净重20余克。牟某某联系刘某某(另案处理)通过UU跑腿向其送冰毒,用的大小不一样的纸盒装的,里面有时放的废纸、废塑料袋,也放过一次芒果、一次毛巾、一次螺丝粉、纸盒外边用款的透明胶带缠好。
李某某和牟某某是朋友,李某某和牟某某熟悉以后就没有再买过牟某某的冰毒,与他一起时就跟着他吸食冰毒,有时候他还给牟某某1克半克的让牟某某带走吸食。李某某知道他在贩卖毒品后,就劝他不要再干了,找个正式生意做,可牟某某一直不听,他俩为此还争吵过。在2017年11月初的时候,牟某某没有钱去进货(冰毒)了,就向李某某借钱购买冰毒,李某某说要是你干个正经生意的话愿意借钱给你,牟某某说他就再干一次,并保证说是最后一次,以后再也不干了。从那时李某某才答应借钱给他。
牟某某贩卖毒品合计300余克、李某某明知牟某某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仍向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参与贩卖毒品200克。牟某某、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构成贩卖毒品罪,2019年1月,沛县人民法院判处牟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含义】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与坦白】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警示】
这种贩毒数量巨大的毒贩,被判处重刑在情理之中。李某某在明知其是为了贩卖毒品,还为其提供资金,这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对于毒品和其相关事由,一律都要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