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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丨徐州市检察院出台方案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支持公益诉讼意见
2019-03-06 15:17: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8〕44号)、徐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徐委发〔2018〕46号)(以下简称省市《意见》)精神,12月3日,徐州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一、精心组织,把贯彻落实省市《意见》精神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省市《意见》精神,切实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贯彻到位。从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服务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大局出发,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办案目标,提高司法监督能力,提升办案层次水平。

  二、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重视支持。一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年要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至少作一次专题汇报。二是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工作,扩大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三是争取人大支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等共性问题,必要时提请人大依法启动质询或调查程序,切实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沟通,建立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对接机制。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筹划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完善公益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扩大协作配合会签文件的覆盖面,落实好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制度,建立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典型个案与重点类案分析研判等机制。三是主动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进一步完善检法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检察长出庭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质效。

  四、突出重点,办理一批精品经典案件。一是准确把握公益诉讼重点。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二是注意调整办案结构。坚持行政公益诉讼为主、民事公益诉讼为辅的基本原则,促进依法行政。三是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效果。坚持精准监督、精品办案,注意挖掘典型个案、重大类案,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具有示范意义和指导价值的案件。

  五、加强宣传,营造检察公益诉讼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对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落实整改。二是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将每年六月份的第一周确定为全市公益诉讼“宣传周”,向社会通报公益诉讼工作进展。三是强化总结宣传。通过“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创新、重大成效、经典案件,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热情。

  六、围绕专业化,打造一流办案团队。一是积极与编办、财政等单位加强沟通。有效解决检察公益诉讼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基础问题。二是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探索建立“三诉合一”办案模式。三是加强专项业务培训。开展模拟庭审、课程研发、公益调查等公益诉讼专项实训。四是强化对下指导,确保办案质效。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