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鹿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鹿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讯问了被告人鹿某某。
沛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8年1月,被告人鹿某某在明知自己无能力办理“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向朱某某谎称可以为其办理“医师资格证”,并索要人民币13.5万元,于2018年1月至2月期间,先后将该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欠款、债务及平时花销。后被告人鹿某某明知自己无能力办理的情况下,登录百度搜索,在网络上寻找办证人员。
2019年4月,因被告人鹿某某无能力办理该“医师资格证”,朱某某向其明确表示不再办理,要求退回该款,被告人鹿某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后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期间,陆续退款合计人民币2.1万元,余款人民币11.4万元无能力退还。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