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崔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崔某某享有的权利义务,并讯问了崔某某。
沛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2年3月26日0时,被告人崔某某在其前妻的手机内看到邵某与其前妻的微信聊天内容,遂趁其前妻熟睡之际,使用其前妻手机约邵某在小区门口见面。
当日1时许,被告人崔某某在邵某驾车到达该小区门口后,携带家中一把菜刀下楼与邵某见面,双方在邵某的车内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崔某某持菜刀砍伤邵某头面部及右上臂,致邵某头面部、右上臂受伤。经沛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邵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