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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提起公诉
2023-10-31 15:24: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6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刘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刘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讯问了被告人刘某某。

  沛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3年5月4日,被告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沛县龙湖大道八堡处时被沛县公安机关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遂带其至沛县华佗医院抽血待检。同年5月8日,经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8.8mg/100ml血,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李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