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单位围墙,一边不断有汽车疾驰而过,留给人行道的宽度仅有20多厘米宽,最窄处不足10厘米。由于旁边有围墙挡住,无法支撑身体平衡,群众走到这段约百米长的人行道路段时,只得改走机动车道。这段位于西安市西影路附近的人行道,被网友称为“西安最窄人行道”。(5月16日《西安晚报》)
最窄处不足10厘米的人行道,听起来很奇葩。但如果像记者一样去现场看看,了解更多的细节后就会发现,这个问题可不小,不能仅仅当作笑话看待,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首先,“最窄人行道”明显违法违规。人行道应该多宽,不是没有规定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是由国家建设部主编的行业管理规范,规定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由此可见,人行道应该有多宽,人行道不容挤占,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不管占道单位和道路管理部门有什么理由,都不能改变“最窄人行道”的不合法性。
其次,“最窄人行道”存在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与机动车相比,人是脆弱的。轻微的碰撞,就可能造成人体不同程度的受伤。因此,当行人与机动车同在一条道路上时,必须保障行人有足够安全的空间。这就是为什么必须保证人行道足够宽且不容占用的原因。当人行道狭窄到逼得行人到机动车道上去行走时,会带来一连串的问题。比如,“人车抢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人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混乱的路面也会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增加,从而产生更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第三,“最窄人行道”的长期存在暴露诸多深层问题。按说这个明显违法、且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最窄人行道”,早就应该被迅速治理了。但据报道,媒体在采访周边群众时了解到,这处人行道被占用的情况已经有很多年了,群众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很多次,但一直没有回应。这就不禁让人心生一连串的疑问:“最窄人行道”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是规划不科学,还是原本规划好的道路被挤占了?如果是被挤占了,那么长期占用道路的“钉子户”到底是谁?道路管理部门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是怎么处置的?为什么一直没能解决问题?
如今,一直困扰“最窄人行道”周边群众出行安全的老大难问题,被媒体曝光了。在公众的关注下,“最窄人行道”被拓宽也应该是指日可待的事了。但对“最窄人行道”为何长期存在及其背后的质疑,不应轻轻忽略。对于长期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社会治理“毒瘤”,不能只做外科手术,而应查清内因,治病除根。对此,相关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反思,公众也需要一个交代。
“最窄人行道”被曝光是好事,不能等到真出了严重事故,再去吸取血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