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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院:第一检察部集中学习 《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2021-09-14 15:58: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环节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严格公开程序,提升公开效果,近日,沛县院再次集中学习《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一部全体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吴青松对《实施办法》中条款进行一一解读,明确应当依法主动公开、依法不得公开、应当报请审核把关的文书种类,强调了公开的期限、一般及特殊程序,同时向大家详细解读了法律文书公开联动协作机制,要加强与案管部门及新闻宣传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研判舆情风险,防范负面舆情发生。

  围绕《实施办法》中的具体内容,参会人员对如何防范舆情发表意见,吴主任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认可,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善于评估。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充分考虑法律中的实体及程序问题,更需要关注外界因素,做足风险预案,每一个案件都不能小视,要更加关注小案,小案不能小办。要牢记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多思考如何才能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效统一。二要有规矩意识。办案人员全面审核案件情况,特别是嫌疑人的特殊身份、方式手段等细节,做好充分核实,对于案件情况要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措施,防止引发舆情陷入被动局面。三要源头防范。要练好业务基本功,主动前移端口,在撰写法律文书时,详细分析法条引用、主观明知、说理论证等重点部分,坚决扛起法律文书公开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吴青松主任要求对今年以来的网上文书公开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详细梳理排查,盯紧盯实盯细,力争利用一周时间全面突破见实效。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