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佟光喜主持召开一起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公开听证会,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建议,以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处理,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公安机关案件侦查人员、法院案件审判人员、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及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会并提出评议意见。
经调查:罪犯马某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8月24日被沛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判决生效后,马某星以其患有脑梗塞、高血压等疾病,不适合关押,向沛县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沛县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并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审查情况、相关证据及意见建议。罪犯马某星所患疾病达到了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程度,其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不大,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条件。且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也有利于罪犯真诚悔罪、改过自新。
马某星法定代表人陈述了申请事项及申请理由。公安侦查人员阐明了立案原因、侦查期间认罪认罚态度、收押情况,表示收押阶段,因罪犯马某星身体原因,经申请不予关押;法院审判人员介绍了案件审理、判决情况,及接受马某星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后的处理情况,就马某星病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随后,马某星所在居委会及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均表示愿意接受,并将按照规定配合做好管理。接着,由听证员代表发表听证意见,均表示符合法外就医条件,一致认同暂予监外执行。
佟光喜副检察长表示,近年来,刑罚执行领域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假立功真减刑等乱象严重削弱了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公开听证,既有利于促进罪犯认罪悔罪、积极改造,也有利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刑罚执行的质疑、对公正司法的期待。接下来,在对马某星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坚持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配套监管,加强对其思想、行为的改造,推动其真诚认罪悔罪、浪子回头。同时,后续的社区矫正工作也将加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实实在在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进行,在人民群众的眼皮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