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为要债非法拘禁欠债人 殴打侮辱两小时6人被判 警示:债权人应合法维权
2019-09-25 10:57: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朱悦然

  梁某某欠刘某甲钱,刘某甲催要过很多次,梁某某给了刘某甲定金之后再也没有接过刘某甲电话。

  刘某甲让人打听到了梁某某和相好的住在一个宾馆,刘某甲准备去找梁某某要账。2018 年6 月,刘某甲先后给刘某乙、解某某打电话让他们跟着要账,傍晚的时候刘某甲、刘某乙、解某某三人找到了梁某某,他们把梁某某弄车里带走了。

  刘某甲把梁某某带到一个大堤上,采取用绳捆绑吊在树上、用皮带抽及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其进行殴打,持续时间两个小时。刘某甲还喊来了吴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等人,让他们帮着殴打梁某某进行要账,逼着梁某某写借条。梁某某被殴打后,肋骨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胸骨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左手小手指及体表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

  2019年2月沛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甲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刘某乙、解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判处吴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警示】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欠债人无力偿还或久拖不还,债权人应该走法律渠道讨回欠款。检察官提醒您:用暴力方式给欠债人施压,不仅无法要回欠款,还涉嫌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