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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装备科职权须知
2018-04-08 11:05:00  来源:

财务装备科职权

  一、做好本院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定期报告部门收支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做好办公楼及设备日常修缮、维护工作。 

  四、做好服装及配饰的登记及配发工作。 

  五、做好车辆加油、维修、台账资料等的保存、登记工作。 

  六、做好物业管理、食堂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做好政府采购及相关招标资料的存档、审计工作。 

  八、做好日常固定资产登记、发放、盘点、核销工作。 

  九、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口的相关工作及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财务装备科职权清单 

  一、做好本院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1.做好本院人员报账结算工作; 

  2. 做好水电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纳工作; 

  3. 做好报账工作; 

  4. 做好工资结算工作; 

  5. 预决算工作报告、报表编制、送审、公开等工作; 

  6、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二、定期报告部门收支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每月5号之前上报上月财务收支情况。 

  三、做好办公楼及设备日常修缮、维护工作。 

  1、做好日常办公楼维修、维护; 

  2、电梯日常检修、保养,每半个月对电梯进行一次保养,每年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 

  3、水电日常检修工作; 

  4、饮水机、空调、电脑、门锁、办公桌椅等设备家具维修、更换配件等工作。 

  四、做好服装及配饰的登记及配发工作; 

  1、新进人员服装配发; 

  2、其他人员按年限进行换装; 

  3、配饰等日常更换发放。 

  五、做好车辆加油、维修、台账资料等的保存、登记工作  

  1、车辆加油由人带着统一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登记,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2、车辆维修,由专人负责问题排查,报检察长签批后送至定点维修点维修。 

  3、车辆台账统一由财装科保存,需要年检等,从财装科复印资料; 

  4、定期召开驾驶员通报会; 

  5、车辆统一派遣、调度; 

  6、车辆采购、审批、拍卖、报废等工作。 

  六、做好物业管理、食堂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 

  1、食堂设备的维修、维护。 

  2、食堂账务结算、伙食安排,厨师管理。 

  3、办公楼清洁工作、院内绿化养护、安全保卫及物业人员管理。 

  七、做好政府采购及相关招标资料的存档、审计工作。 

  1、5000元以上采购报检察长同意、理财小组询价; 

  2、10000元以上采购需公示; 

  3、50000元以上采购需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批。 

  4、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将招标资料及时存放至档案室进行备案。 

  八、做好日常固定资产登记、发放、盘点、核销工作。 

  1、固定资产入库、出库登记; 

  2、固定资产日常领用需登记资产申领表,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 

  4、对固定资产盘点之后形成盘点表并形成待核销固定资产明细表,报检察长办公会讨论后,向国资委申请予以核销。凭借国资委批复文件向财政局申请资产核销。 

  九、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口的相关工作及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编辑:王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