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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检察院荣获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
2024-01-17 10:22: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沛县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标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积极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增效。经专家评审,顺利通过验收,获评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称号。

  一是充分重视,强化机制建设。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实施和督查细化分工。出台日常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等管理制度,建立生态垃圾分类常态化机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统计,规范台账管理,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抓实节能创建工作。二是精细管理,强化源头节约。以技术创新应用为先导,积极推动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建设、太阳能路灯和LED等安装建设,全面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和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以智慧赋能节能减排,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研发网上文件流转系统平台,实现文件收集、推送、提醒、传阅、反馈流转闭环流程。加强水、电节能管理制度,实行电梯双休日单梯开放,上下楼低于3层提倡步行,办公场所使用节水型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三是加强宣传,提升节约意识。扎实开展日常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温馨提示等方式,全面普及节能知识;在楼道走廊、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张贴节能标识标语,组织干警观看公共机构节能视频6次。有效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干警“勤拿少取”,建立推进机关食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在餐盘回收处、食品加工区等重点区域设置监控设备,对严重浪费行为批评曝光,逐步形成主动节约习惯。

  下一步,我院将以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为契机,完善能效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管理节能、行为节能、技术节能,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巩固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努力构筑“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践行绿色低碳”的节能示范机关。

  编辑:李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