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在外婆家长大的张松今年已接近75岁,外表是个和蔼的老头,邻里对他的评价就是老实人,不过他和蔼的外表下隐藏着多年寄人篱下的酸楚。
因为住在外婆家,外人对他的看法他很在意。就在今年四五月份,在村里邻居闲聊时他与远房的表弟王泉意见不合发生争吵,王泉上去就是两巴掌,打的张松懵懵的,张松心想我这么大年纪,怎么也是你哥,你说打就打,很是生气,就说了脏话进行反击,王泉上去又是一巴掌,后来被在场村民拉开了。
张松回到家越想越生气,想起自己这么多年被欺负的经历,咽不下这口气,拿了把刀随身放着,也在部分村民那放话:王泉要是再打我欺负我,我就捅死他。邻居也是劝他不要冲动干傻事。又过了几天张松在地头遇到了王泉,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扭打在一起,张松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朝着王泉的腹部捅了下去,赶来的村民把两人拉开。经鉴定王泉的伤为重伤二级,后张松主动向公安坦白杀人未遂的事实, 9月6日沛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张松依法提起公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释法】
本案中被告人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警示】
本案被告人张松年事已高,一辈子本本分分,宁愿忍气吞声也不愿疏解心结。万事过犹不及,遇事处理方式不能触犯法律红线,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用合理的方式释放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