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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双胞胎系列盗窃 终究难逃法网
2018-10-26 11:09:00  来源:沛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至7月期间,褚某甲、褚某乙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徐州市云龙区、贾汪区、经济开发区、沛县等地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涉案价值达二万元。

  “快!抓住那两个毛贼。”2018年7月28日凌晨,沛县某小区保安喊道。保安在小区监控室发现有两名可疑男子在从楼道口牵摩托车,两名男子形迹可疑,最终在几名值班保安的不懈努力下,将两名偷车贼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经派出所民警讯问,两名男子交代了在安徽省、徐州市周边地区盗窃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褚某甲、褚某乙到案后均对盗窃的问题供认不讳。其交代的盗窃时间、地点、物品等情节与被害人张某、郝某等人的陈述相互印证,又有相关监控录像等证据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褚某甲、褚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释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褚某甲、褚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该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