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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道听途说 仍然迷信土方子?
2019-03-08 15:57:00  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

  秦某甲家住在沛县*村,2017年下半年,在家门口西旁边一块空地种麦子的时候,在这块空地里撒了一片大烟种子,现在长出了一片,被派出所民警发现了,秦某甲当时出去赶集没有在家,民警就通知了秦某甲儿子秦某乙到现场配合公安,秦某乙看着公安一边铲一边清点,一共850棵,又给秦某甲看了录像,秦某甲对清点的数量没有异议。

  秦某甲知道大烟,也知道是国家不让种的,但是秦某甲认为秦某甲当菜吃应该不会有这么严重。因为秦某甲之前做过手术,听别人说吃这种大烟菜对身体好,秦某甲就种着当菜吃的。

  大烟种子是2017年九月份的时候,秦某甲在街上和一群老头溜着玩的时候,别人给秦某甲的,时间长了,秦某甲忘记是谁给的了。秦某甲家里面人也不知道他种大烟的事情,也没往外卖过。

  秦某甲非法种植罂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被告人秦某甲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秦某甲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8年3月,沛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秦某甲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以案释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十七条【年龄对老年人责任能力的影响】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自首与坦白】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刑,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警示】

  道听途说,认为大烟可以让身体更健康,从科学的角度分析是大烟具有麻痹精神的作用,会让人觉得身体状况好了很多。鸦片战争依旧没有打醒这样一批人,更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也不允许种植大烟,好的生活方式,科学的医疗疗养,才是真正促进身体健康的关键。

  编辑:安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