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秩序的意见(试行)》颁布实施并下发以来,为推进该《意见》,沛县院对法警工作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司法警察工作要立足本职、高度重视,将保障办案安全工作重要性牢记于心,外化于行,严守办案安全工作底线。
二是司法警察要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守纪律、讲奉献、敢担当、勤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保证警务工作能够做实、做细、做全。
三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尤其是要注重提升业务工作能力,认真学习省院警务处编撰下发的《司法警察工作制度汇编》中各种办案风险预警处置方案,按照司法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的要求,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时刻紧绷安全弦,为检察办案保驾护航。
四是以依法保障信访人员合法权益为前提,有力维护信访接待场所秩序。要从来访、来客登记入手,充分运用分类引导、理性疏导、政策劝导等手段,积极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把好理性上访第一关,坚持依法处置的原则,严防闹访、缠访、过激闹事等突发情况及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