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以盗养生——无法被门阻挡的脚步
2019-01-24 14:14: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你知道吗?一把锁,一扇门,看似是一道安全的屏障,却根本阻挡不了“有心人”的脚步。

  迈出监狱的大门,何深便开始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而做起了打算,小学没毕业又没有一技之长,从17岁开始便以盗窃为生,一次又一次的踏进监狱的大门,却仍不知悔改,2018年7月30日刑满释放的何深,仅在外面生活了一个月,就再次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的大门。

  2018 年8 月14 日至2018 年8 月30 日期间,身上没有钱的何深从老家来到徐州,无所事事的他沿着故黄河附近闲逛,夜幕降临,顺着复兴路一直往南走的何深看到一家打烊的小饭店,此时已是深夜11点多了,寂静的街道上人影稀少,他在饭店门口站了片刻便伸出了手,店门是玻璃的双开门,何深暴力地推着两扇玻璃门,很快就把门把手推坏了,两扇门中间闪出了一个缝隙,从门缝里很轻松的钻进店内,何深径直走到收银台盗走里面的零钱便走了。

  从小饭店出来之后,何深沿着复兴南路继续往南走,在复兴南路路西侧有一家理发店,而这家理发店的店门正好是用U型锁锁着的,何深试着把理发店的门向内推,刚好闪出一条门缝可以钻进去,进去之后,在收银台偷了1000元左右的零钱又离开了。

  直到2018 年8 月30日,在何深利用其娴熟的“技术手段”,轻车熟路的对多个对开玻璃门店铺实施盗窃后,被夜间巡逻的民警发现他形迹可疑,随即对其进行盘查,才发现了他盗窃的犯罪事实,至此,何深的罪行被全部揭露。

  何深多次在徐州市云龙区等地,采取暴力推门、撬别门锁等方式进入沿街店面盗窃他人财物,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6800余元。在此次案发前何深就已前科累累,曾因盗窃被多次判刑,却在出狱后不思悔改,仍继续作案,把盗窃当做自己的谋生之计,以盗养生。被告人何深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何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检察官说法:通过这个案件不难看出,我们常用的双边玻璃门和U型锁在何深看来不堪一击,他只要用双手推开一个缝隙或者把门把手使劲推坏,就可以轻而易举的从缝隙进入店内进行盗窃。而正是因为一直都游走在犯罪路上,每次作案时,何深都会懂得巧妙的戴口罩、手套等装备伪装自己。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抓,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

  编辑:安宏杰